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刘译阳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用盐配送企业、食用农产品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食杂店、卤肉店、粮油蔬菜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主要检查食用盐供货商资质、一票通票据及台账记录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销售和使用“代盐人”、中盐”两种品牌加碘食盐。对经营和使用不是这两个品牌之外的食用盐也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单位负责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进食用盐,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截止目前,县食药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各类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60家次,未发现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代盐人”牌食盐品种和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盐”牌精制食用盐。联合县盐务局查扣未按购进渠道购进食用盐1323kg,精制工业盐26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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