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通报曝光3起监管失职典型问题 3名党员受处分

2017-07-03 13:4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play
" />

  大众网临沂7月3日讯(记者 邓梦娇)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兰陵县纪委监察局在从严惩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履责不力、监管失职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以严厉问责倒逼监管责任落实。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期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了3起监管不力典型问题。

  兰陵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赵乃剑监管失职问题。赵乃剑任职期间,兰陵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赵某某、付某某、内科主任魏某等人于2017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县纪委审查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院党支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赵乃剑作为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对院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疏于管理监督,以致该院两名班子成员及一名中层干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对此,赵乃剑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6月,县纪委给予赵乃剑党内警告处分。

  南桥镇经管站站长赵余堂监管失职问题。赵余堂在担任南桥镇经管站站长期间,上级拨付给南桥镇宋疃村2014年度扶贫资金共65万元,其中30万元被该村违规挪作他用。赵余堂作为镇经管站长,对上级拨付到村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反了工作纪律。2017年5月,县纪委给予赵余堂党内警告处分。

  兰陵县道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科科长胡登文监管失职问题。2016年12月17日,京沪高速公路临沂高新区段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兰陵县交通运输管理处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货运企业安全管理指导不到位,对兰陵县辰运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培训、车辆维护工作不到位问题督促检查不力。胡登文作为兰陵县运输管理处货运科科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2017年5月,县纪委给予胡登文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因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履职尽责不力,受到严肃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对党员干部教育引导、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党的建设、行政执法、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制度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发现苗头主动提醒,出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坚决处理,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管党治党不力、责任担当缺失、监督检查缺位,以及“四风”和腐败现象频发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努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