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开展"清河行动" 河长制工作全面扎实推进

2018-01-16 09:08:00 来源: 临沂日报 作者: 田学富 李桂东 董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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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冬时节,寒意浓浓。记者走进临沂市兰陵县,这里机声轰鸣,人声鼎沸,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河行动”和排污口清理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18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84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46座水库,122座塘坝,588个汪塘,是这次“清河行动”和排污口治理工作的治理对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2017年以来,兰陵县把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创新推进,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该县先后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省、市关于实行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17年4月初,成立了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全县河湖普查和名录编制,确定了兰陵县河长制名录。5月份,率先制定出台了县级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县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6月底,16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和26个县级河长联系单位全部完成了方案的制定工作。

  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县乡河长制办公室。该县设立了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县委副书记、常委副县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担任副总河长,其他县级领导分别担任县境内县管河湖河长。该县还成立了县河长制办公室,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城管、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来自33个职责部门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配齐了办公设施,充实了业务骨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26个县级河长联系单位也全部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各级河长严格履职,主动巡河调研,亲历亲为清河行动;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抓好督导;县河长办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完成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指导编制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办完成任务,总体推进了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做好宣传、培训与督导工作。在河长制宣传工作上,该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动态,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推动河流管理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在河长制培训工作中,全县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了省、市河长制工作培训,分别对县河长制办公室联系单位、乡镇河长办业务骨干集中培训5次,培训300余人次。上报信息90多期,建立了河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公告河长名单,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24小时河长热线电话,拓展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县河长制工作督导组还坚持每月开展1次检查督导,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河长制联系单位、成员单位和乡镇河长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田学富 李桂东 董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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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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