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芦柞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2018-03-30 16:0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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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工作的部署,根据兰陵县政府要求,芦柞镇针对当前驻地普遍存在的管理薄弱、设施滞后、特色缺失等突出问题,在全镇开展以“治四乱”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力争半个月的时间,4月10日前使全镇驻地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公共秩序显著改观、风貌特色更加鲜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增强芦柞镇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整合精干力量,划清整治范围。芦柞镇根据上级政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将此次驻地环境专项整治范围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是229省道:黄浦寺路口至前宋庄村与长城交界处、卞南线:卞庄交界处至南桥交界处、振兴大道:芦柞中西医结合医院至北头汶河桥、芦柞镇政府前东西路,共涉及6个工作区23个自然村。芦柞镇为保障此次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抽调镇综合执法中队、国土、房建等部门精干力量30余人,分片分组负责集中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精准发力。一是治理乱摆摊。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治理乱停车。依法处理或拖离道路上随意停放的无牌车、“僵尸车”,禁止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卸货,禁止各种车辆在道路两侧和商铺门口乱停乱放。三是治理乱设标牌。按照“标准统一、设置规范、版面完好、样式美观”的要求,加大各类标牌特别是广告牌的整治力度,清理道路沿线违法设置、不符合规范的标牌,及时拆除、更换影响市容环境的广告牌匾,做到沿街无落地广告牌、无落地灯箱广告、无破旧广告牌匾。四是治理乱搭建。加强道路沿线建筑物的规划管理,严格控制道路红线,依法查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杜绝未批先建、私搭乱建行为。

  严格履责,依法治理。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依章顺利推进,芦柞镇政府印发《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关于整治镇驻地(省县道)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对芦柞镇驻地范围内所有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涉及乱摆摊、乱设广告牌、乱搭建等违法商户下达《关于整治镇驻地(省县道)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这两项工作截止目前为止已经全部完成。

  通讯员 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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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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