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4-18 18:0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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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4月18日讯记者 邓梦娇)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期,兰陵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通报3起典型问题,因私车公养,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等问题。

  金岭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田健私车公养问题。田健在任职金岭镇坞丘工作区党总支书记期间,将私家车四次维修费用在坞丘工作区账面报销,合计4130元。同时,田健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2月26日,兰陵县纪委给予田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向城镇小郭东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现金出纳张宗庆私车公养问题。张宗庆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15年12月30日违规在村集体账目列支个人车辆保养费用1178元,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2月7日,兰陵县纪委给予张宗庆党内警告处分,追回其违纪所得。
  县地税局办公室驾驶员李强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8年2月12日17时许,李强借为地税局公务车辆加油之机,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47元,2月25日,再次给其私家车加油317.34元。2018年3月13日,县地税局决定给予李强留用察看三个月、调离原工作岗位、扣罚一个月工资的处理,并收缴其违规所得464.34元,在全县地税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因管理失职失责,兰陵县纪委责令县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作出深刻检查。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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