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升学宴、报销电话费 兰陵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09-28 16:4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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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9月28日讯记者 邓梦娇)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兰陵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因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违规办理升学宴,违规报销电话费用等问题。

  磨山镇三峰社区党支部书记张伟海违规发放补贴福利问题。张伟海任职期间,西三峰村于2013年至2016年违规给张伟海等8名村干部发放误工补助175422元,其中张伟海领取25890元; 2013年和2016年西三峰村两次违规给村里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人发放价值39665元的过节福利。另外,张伟海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鉴于其主动上缴违纪款,2018年1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张伟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陵县食药监局卞庄街道食药监所原所长邱荣涛违规办理升学宴问题。邱荣涛任县食药监局兰陵食药监所所长期间,在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情况下,于2017年8月在县城某饭店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并收取该所4名职工的礼金共计1200元。2018年8月,兰陵县纪委给予邱荣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兰陵县食药监局免去其卞庄街道食药监所所长职务。

  下村乡米河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思海违规报销电话费用等问题。李思海任下村乡米河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西河自然村工作期间,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在西河村村账中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550元;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李思海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之机,以租车加油费名义在村帐中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3556元。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李思海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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