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公开曝光涉恶案件推进扫黑除恶

2019-03-19 15:47:00 来源: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 作者: 冯磊
play
" />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3月19日讯(通讯员 冯磊)近日,兰陵县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蒋某华等四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兰陵县看守所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判;刘某鹏、杨某化、郭某廷参与赌博犯罪集团及“保护伞”问题通曝光。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兰陵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打掉7个涉恶犯罪集团,4个涉恶犯罪团伙,33个涉恶共同犯罪,侦破涉恶犯罪案件186起,刑拘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439人,逮捕148人,查扣、冻结涉案资金3848.1万元。

  兰陵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系统监管责任,针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深入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政法机关利用专业手段深挖案件线索,对近年来重要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建立扫黑除恶线索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截止目前,全县共梳理排查线索1182条,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兰陵县建立“七个通报”制度。按照中央、省、市转办和接受群众举报、自行摸排等情况进行分类,对各乡镇、成员单位掌握线索、有效线索、线索核查、查结、反馈等主要情况每周一通报。案件侦破通报方面,重点对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查扣涉案资金情况、投案自首情况、移交起诉情况,检察院批捕公诉情况,法院审判情况和纪委监委打击保护伞情况进行一周一通报。基层党组织整顿通报方面,县委组织部牵头针对全县倒排确定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定期调度整顿进度、整顿措施制定、整顿效果等情况,每半个月集中通报一次。各乡镇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扫黑除恶深入开展中,兰陵县制定了《关于对农村涉黑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起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通过逐村逐户发放宣传资料、村村通大喇叭开展定时宣传等方式,深入宣传山东战役攻坚行动打击重点以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网格警务员、村干部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对本村涉黑恶犯罪线索进行深入摸排,进一步掌握农村地区涉黑恶犯罪动态。

  兰陵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执纪监察的重点区域、行业、人群三个方面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三类重点问题,建立了线索筛查、移送报告、跟踪督办、督促协调等工作机制。围绕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制定《全县非煤矿山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监督执纪监察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监督执纪和深挖彻查力度。同时,会同政法机关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逐案筛查,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参与或充当“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立案9起12人,查处3起5人;其中“保护伞”查处2起3人,已给予2名涉黑恶犯罪、2名充当“保护伞”人员开除党籍处分。对查处的党员干部参与涉黑涉恶赌博犯罪集团及“保护伞”问题下发了专题通报,形成有效震慑。

  此外,兰陵县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始终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体现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过程。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快侦、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除恶务尽。专门出台《关于对非煤矿山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行依法打击的实施意见》,针对非煤矿山领域私挖滥采行为和背后“保护伞”问题严厉整治、重拳打击,

  兰陵县将围绕“山东战役”这条主线全面发力,坚决完成督导通报问题整改和线索核查两项任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案件“三个重点”,力求实现突破。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洪鹏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