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

2018-02-08 18:0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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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2月8日讯记者 邓梦娇)日前,中共费县纪委公开通报曝光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因私车公养,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费县经济开发区北疃行政村原主任、北季家疃自然村原负责人陈乃宾私车公养问题。2011年至2017年6月,陈乃宾任职期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私人车辆燃油费,尤其是2013年到2017年仍存在违规报销行为。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乃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费县市政公司聘用制工作人员兼驾驶员孙明乐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月14日下午5时,孙明乐驾驶县市政公司公务车到饭店炒菜带回家食用,并将公务车违规停放在其居住小区内。此外,孙明乐还存在长期不登记审批使用、不定点存放等问题,县市政公司经理韩纪涛、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陈自成负有领导责任。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韩纪涛、陈自成诫勉谈话,县市政公司党支部取消孙明乐入党积极分子资格,追缴相关用车费用,并对孙明乐处以1000元罚款。

  梁邱镇张庄行政村党支部原委员、安山头自然村原负责人李京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2015年3月,李京州借女儿出嫁之机,大操大办酒席,收取群众礼金。2013年至2015年,李京州任职期间,该村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经梁邱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京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梁邱镇计生办原主任刘敬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2月到2017年2月,刘敬兴任梁邱镇计生办主任期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敬兴党内警告处分。

  上冶镇兴国村党支部书记英占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9月2日,上冶镇兴国村组织党员及群众代表前往孟良崮红色革命纪念基地接受党性教育,返回后,英占富在上冶镇兴国村某酒店安排午饭,且存在上烟上酒行为,并将花费在村集体账目中列支。经上冶镇党委研究,给予英占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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