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城管局“四步联动”推动《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落实落细

2021-08-05 16:17:0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元迪 崔召文 黄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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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元迪 通讯员 崔召文 黄凯杰临沂报道

  近期以来,为扎实推动《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费县城管局坚持以《条例》为纲,坚持“宣传、学习、应用、示例”四步联动机制,因地制宜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集散式”宣传,提升《条例》知晓率。组织《条例》集中宣传活动。4月27日,《条例》集中宣传仪式启动,设置固定宣传站2处,累计发放宣传单页1000余份,为近100名群众进行现场解答。通过组装宣传车、户外电子屏、橱窗公益广告,电视台字幕滚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条例》宣传声势。调动各方力量,分散讲解宣传。结合“三长一会”“五个一”制度,在人员分散定岗工作开展中加强对《条例》的讲解宣传,全面覆盖城区所有店铺、小区、餐饮单位、学校。

  “多样化”学习,提升《条例》熟识度。采取个人学习、集中领学、圆桌讨论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精细学、反复学,将《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印发《条例》单页,发放到执法队员手中,督促执法队员利用闲暇时间学、结合执法工作学;由局法制科牵头,组织《条例》培训会,法制员现场领学《条例》重点内容;各城市管理网格采取“圆桌讨论”形式,每周固定学,以《条例》内容和现场执法应用情况为内容展开讨论,提升《条例》熟识度。

  “精细化”应用,提高《条例》落地率。注重首案效应。前期,针对某餐饮经营店擅自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放置桌子经营夜市及某茶叶店擅自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放置隔离墩等3起违反《条例》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奠定了良好的管理基础。近段时间以来,费县城管局坚持“人性化执法”,在前期规范执法的基础上,设置“适应期”,采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提升《条例》知晓率、落地率,目前,累计教育违反《条例》规定行为156起,立案处罚33起,《条例》运用效果显著。

  “标准化”示例,提高《条例》威信力。局法制科牵头,总结前期依据《条例》处罚的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选取5起典型案件,将其立案、处罚、结案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将全过程印制成典型示例下发到各执法中队法制员、执法队员手中,督促其在依据《条例》执法时,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运作,同时,建立《条例》研讨制度,定期组织法制员开展《条例》研讨会,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摆出来,专题解决,保障《条例》应用不出问题,促使每起案件事实依据准确,不断提升《条例》运用的威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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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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