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重拳出击坚决清除城市违建“毒瘤”

2017-01-06 14:3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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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成区内拆除违法建设7处,面积约12700㎡;马厂湖镇拆除违建钢结构大棚约14600㎡,违建民房约800㎡;罗西街道拆除违建钢结构大棚约6800㎡、民房约5200㎡。目前,高新区各镇街仍在各自属地内积极推进违建拆除工作。

  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事关全区乃至全市城镇化进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新区郑重承诺:重拳出击坚决清除城市违建“毒瘤”。

  临沂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电视动员会议召开后,高新区迅速成立了以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镇街、社发局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和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责任村(居)、社区及责任人员和整治标准、主要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治理行动扎实推进。

  为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深入开展,高新区抽调区内10个部门(单位)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分两个巡查小组,结合本辖区的特点以及违法建设的现状,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开展专项巡查,并建立工作台账,依法分类处理,坚决杜绝违建户抢建、偷建,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党员要发挥带头作用”,高新区要求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做好本单位职工违法建设情况的申报工作,并抓好督导整改,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申报、整改违法建设,拒不申报、整改的,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高新区网站予以曝光。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有违法建设行为的,主动申报,带头整改。

  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高新区一方面用实效说话,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引导教育群众形成打击违建舆论氛围。目前,全区共租赁流动宣传车10辆,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内进行不间断违建宣传,并悬挂条幅标语1600余条,粉刷宣传标语700余幅,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张贴《通告》1200余份;印制一封信45000余份发放到每家每户。

  “此次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要做到‘可量化、可执行、可监督’,每项治理任务都要到人到时到标准,不打‘迷糊仗’。” 市委林峰海书记的要求掷地有声。高新区严格落实,提出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列入对相关职能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由区督委办负责对相关职能单位违法建设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违法建设挂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城乡规划、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挂牌督办项目的整治情况作为对相关职能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高新区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镇街、各部门(单位)要狠刹违建蔓延之风,要加强违建巡查工作,要依法依规拆除违建、要严格严肃督查问题、要完善违建整治工作机制,并分四个时间阶段对镇街属地整治主体责任进行夯实,确保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王潇)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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