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法院坚持从四个环节入手,着眼教育、挽救和转化工作,努力构建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制度和方式。
一是突出庭前预防、庭审教育和判后跟踪帮教;实行分案审理;二是在审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时,在不影响定罪量刑的情况下分案审理;三是坚持“圆桌审判”方式,以便更好的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四是邀请熟悉青少年工作且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体现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人性关怀。(张华 王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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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