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真实案例现实说法 让食品安全溯源成自觉

2017-06-20 08:4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林鹏 周龙珍 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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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6月19日讯(记者 林鹏 通讯员 周龙珍 刘英)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临沂市河东区食药监局,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的主要责任人和分管食品安全的主要从业人员,先后开展了19场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在一次培训现场,大荧幕上出现下面三个案例:“某超市涉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牛奶沙拉面包”案,因未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没收违法所得580元,罚款50000;某超市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润喉话梅糖”案,因未索取当批次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没收违法所得5280元,罚款5000;某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多味夹心面包”案,因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免予处罚。”现场一片躁动,甚至有人要求重新再讲一遍。

  培训人员用发生在身边的三个案例,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阐述了《食品安全法》免责条款的适用条件。通过对比,让与会人员知晓建立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重要性。实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既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更是切实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关系着每一位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诚信是经营之道更是经济效益。

  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自律,规范经营,是食品安全工作基础的基础。为此,河东区食药监局抽出人力、物力、时间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和农村小卖部),进行系统全面的拉网摸底,结合《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对全区1200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经营规模、地域和从业环节的不同状态,依次全员培训。

  授课老师也将法律法规融于生活实践,精心准备了教材和培训课件。对《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和食品快检、溯源体系的建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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