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开区破获涉恶案件57起 刑拘犯罪嫌疑人71人

2019-03-01 09:49: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王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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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经打掉了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处理团伙成员22人,涉恶类的57起案件已经破获。

  据了解,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员进行了地毯式的线索摸排,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协作机制,聚焦上级交办案件线索查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线索案件会商联席会议,坚持出重拳、下重手,重点打击在开发区存在的“村霸”、强揽工程、滥开滥采、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强买强卖、缠访闹访等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最大程度地铲除黑恶势力。

  截至目前,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排查线索89条,查结81条,上级交办案件19条,目前查结16条,破获涉恶类案件57起,刑拘犯罪嫌疑人71人,打掉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2个,处理团伙成员22人。检察院起诉涉恶案件2起,犯罪嫌疑人11人。法院一审宣判2起11人,二审宣判1起4人,纪检监察机关初核2起2人,立案1起1人。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严厉打击在建筑工程、砂石资源、文化旅游、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违法行为;组织部门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活动,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议政日、基层班子“回头看”等活动为抓手,全面解决班子软弱无力、宗族派性严重、干部作风霸道等9类问题。目前,1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转化工作。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下一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进一步深挖线索,坚持“零容忍”,以上级交办案件查处为重点集中打击一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进一步集中整顿村级班子软弱无力、宗族派性严重、财务管理混乱、干部作风霸道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纯洁农村干部队伍,增强基层组织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彻底铲除黑恶霸痞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典型案例进村居、进社区、进工地、进市场活动,全面展示专项斗争战果和成效,形成有效震慑。

  【典型案例】:韩某某等寻衅滋事、放火罪案

  2017年10月22日,临沂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韩某某、黄某某、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同年12月5日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报请批捕同案犯郑某某。临沂经开区检察院分别于2017年10月25日、12月12日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韩某某、黄某某、张某某、郑某某,同时要求公安机关针对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等罪名进行进一步侦查。

  2018年2月5日,临沂经开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以韩某某、郑某某、黄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放火罪,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5月8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黄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放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裁定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以韩某某为首的四名犯罪嫌疑人长期以来纠集在一起,以暴力伤害、放火滋事等手段,在所在居委固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纠集者固定为韩某某,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的特点。

  沂蒙晚报记者 王富军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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