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莒南县集中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 为期一年

2017-12-25 08:36: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范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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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无牌、无证、违规上路行驶,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市民反响强烈的现状,经临沂市莒南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22日开始,利用一年的时间,对县城主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近年来,莒南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营运、违规通行、无序发展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影响了安全秩序,影响了城市形象,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民生问题。

  为此,莒南县设立宣传教育组、源头治理组、路面管控组、生活救助与转岗帮扶组、整治行动督察组、信访维稳组、收购车辆处置组、法制保障组八个工作组。分宣传发动、组织收购、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整治。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为集中宣传及摸底排查阶段。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商务局、税务局等部门参与,组织专门力量到企业和市场宣传整治政策、摸底排查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生产、拼装、改装、销售等环节的具体情况,逐一登记建档,为后续开展整治行动打下基础。

  集中整治阶段为期10个月,是整个集中政治中最重要的环节。由政法委牵头,从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多个部门分别抽调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分区域、分路段上路巡查,集中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擅闯禁区、违规上路行驶等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对擅闯禁区、无牌、无证、违规上路行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由交警部门出具扣车凭证,依法对车辆进行查扣,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

  集中整治还将狠抓源头治理,对无资质非法生产、拼装、改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企业、作坊和销售点,实行联合执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继续流入市场。鼓励集中整治区域内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驾驶人转岗就业。将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延长公交运行时间,增加公交车辆运行密度,对禁行区域内实行公交往返运行,扩大公交覆盖面,适时增加城区运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

    沂蒙晚报记者 范彩霞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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