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走”羊腿作“年货” 一男子拘留所里“迎新年”

2018-02-08 17:5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徐向田 陈维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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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2月8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徐向田 陈维余)快过年了,人们纷纷购买猪羊肉及海鲜等准备欢度佳节,可是在莒南有一男子近日在驾车路过一羊肉汤馆准备就餐时,却趁着店主不注意竟然偷偷将门前案板上的一条羊腿塞进了自己的车内。本来寻思偷条羊腿作自家年货,不料想这一幕被店外监控拍个正着,最终,该男子不但没有尝到羊肉的美味,反而还因此只得在拘留所里“迎新年”了。

  2月5日13时30分许,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某居委的李某(男,49岁)驾驶私家车从临沂办事返回莒南途径莒南县道口镇一羊肉汤馆时,看看天已过午,李某便将车停在了该羊肉汤馆门前,打算在此吃过午饭再返家。当天因是道口镇逢大集的日子,汤馆内顾客较多,在等候的过程中,李某乘店主进店内招徕客人之机,偷偷将店主放在店门前肉案子上的一条羊腿塞进了自己的面包车内,然后驾车赶紧开溜了。

  店主忙了一阵子后,出来忽然发现肉案上刚刚还在的两条羊腿只剩下了一条了,惊讶之余急忙查看门前监控,发现是被刚才停车准备在店内就餐的陌生男子给偷走了,于是赶紧报警。莒南县公安局道口派出所民警经过调取该羊肉汤馆外监控录像,该录像虽然清晰记录下了驾驶白色奥拓车男子盗窃的全过程,但是由于拍摄角度关系,该监控并没有拍下该嫌疑男子驾驶的车辆号牌,于是民警沿着该车行驶方向一路追踪,最终成功锁定了嫌疑车辆。之后,民警通过查询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及联系电话。当该奥拓车车主李某接到民警的电话时,起初以车辆被他人借去使用自己不知情为由搪塞企图蒙混过关,后在民警反复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后,该男子于当日19时许驾驶作案用的私家车并带着那只刚刚到手的羊腿来到了派出所投案自首。

  因其盗窃的羊腿仅200元许价值较低,且很快被追回没有给受害人造成损失,同时认错态度较好,民警综合考虑,对李某进行严肃教育的同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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