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确定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时间节点

2017-04-24 11:22:00 来源: 临沂日报 作者: 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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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永超通讯员 梁凤华 张磊)近日,临沭县大气办召开会议确定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2017年,临沭县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禁止新建20吨/时以下燃煤设施,严格执行“双罚”“诚信惩戒”要求,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登记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和专业保护队伍,施行污染源在线监测超标应急,认真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其中,5月31日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清理。6月30日前,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钢铁焦化行业深度治理,所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开展油烟治理维护第三方运营,除环境保护手续完善的露天矿山停产整治以备验收。9月30日前,完成“小散乱”企业依法取缔,工业区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各类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安装脱硝装置,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排放浓度限值。10月31日前,完成有机化工、铸造研磨、包装涂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退城进园”任务。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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