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青云镇多举措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2018-06-04 10:5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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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减轻大气污染,临沭县青云镇根据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青云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并派出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督查组,深入地块检查督导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秸秆禁烧与利用等工作情况。公安、农机、农技、畜牧、财政等部门协同成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按照分工,协作配合,全力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青云镇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村居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负总责,村居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片区两委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广泛宣传教育。青云镇各村居通过向农机手发放《致收割机手的一封信》、向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以及村村响广播宣传等途径,将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秸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至目前,已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9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同时加强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曝光反面事例和禁烧查处案件,让农民群众由被动禁烧变为主动利用,在全社会营造露天焚烧秸秆可耻、综合利用秸秆光荣的良好氛围,促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督导考核。青云镇镇政府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村“千分制”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按照督导考核办法,对各村居的大气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绩效进行督导考核。镇政府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绩效良好的村居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村居,将根据《临沭县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通讯员 李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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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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