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多举措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整治工作

2017-02-23 14:4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丁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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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减少人为活动对空气质量的直接影响,兰山区多措并举,加大对重点区域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

  划定范围,重点明确,确保工作有的放矢。下发《兰山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为金雀山、银雀山、兰山、柳青4个街道办事处整个辖区范围,其余7个镇和工业园区为镇驻地周边3公里大气污染源。整治对象包括工业大气污染、餐饮单位大气污染、露天烧烤和大排档污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露天焚烧污染、裸露地面扬尘污染、煤炭销售网点清理、机动车尾气治理、化工企业治理等11个方面。

  明确任务,目标清晰,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工作重点方面,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行动目标。对不正常使用清洁能源或改用燃煤锅炉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取缔。通过加强对镇驻地周边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排放的监测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对物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防风围挡(墙)并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取缔露天烧烤,加大对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的监管,督促其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加强日常维护。严格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治理措施,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开展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露天焚烧污染治理 、裸露地面扬尘治理、煤炭销售网点清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作。

  明确责任,严格施治,确保工作考核到位。部门单位按照方案具体分工内容,迅速行动,严格对照摸底情况,逐个实施整治。 区大气办实行周调度制度,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同时,按照《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

  通讯员 丁莹莹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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