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放充电不可任性 兰山开展电动车安全治理

2018-08-29 09:09: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王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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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记者从临沂兰山区住建局获悉,为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兰山区已集中开展物业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此次综合治理重点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等。据悉,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

  据了解,对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兰山区要求物业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配合消防、住建等部门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要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

  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工作中,兰山区物业主管部门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管理规定,经业主大会同意纳入业主规约范畴。物业企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并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物业企业还要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对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发出书面告知书,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消防等部门递交书面报告。物业企业还要按照山东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

  此次综合治理,另一重要内容是在住宅小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兰山区物业主管部门将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媒介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按照要求,物业企业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沂蒙晚报记者 王富军 通讯员 孙峰华 王云华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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