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有“范”

2018-10-15 09: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志新 于松峰
play
" />

  ——兰山区人大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明确提出严格要求

  临沂市兰山区人大常委会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尤其是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明确的严格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承担者、谋划者、践行者,其组成人员素质的优劣直接决定着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的高低。近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哲在会上明确指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在四个方面起到模范作用,即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有“范”:

  要当好学习的模范。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每一项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要有很强的政治责任感,而且还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和广博的知识,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具备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这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自觉加强学习,达到立德、增智、致用的目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跟上时代步伐,适应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因此,要在工作实践中达到“三懂”,即“懂政策、懂法律、懂程序”。这样才能面对发展变化的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提出新见解,拿出新办法,创出新成绩。

  要当好履职的模范。宪法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有三项权力,即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依法履行好这三项职权,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基本任务,必须忠于职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当好履职模范,必须首先提高三种能力:审议能力、视察检查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同时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各个层面,很多都是兼职,但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力义务,统筹安排用于本职工作和委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并全身心参加常委会的会议和相关活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二是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能只注意到自己分管或接触的工作;不能只注重自己的选区选民,只看到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缺少宏观考虑和大局观念。要努力树立大局意识,立足一方,胸怀全局,站在全局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这样才能减少认识上和判断决策上的偏差和失误。

  要当好遵纪守法的模范。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公道正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坚持把握大局原则。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工作在法律的架构内,达到与党委工作和“一府两院一委”的工作相和谐,真正起到造福于人民群众的目的。

  要当好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民本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进调研方式,深入掌握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及时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常委会,纳入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视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当好人民的公仆,依法认真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优良的工作成绩回报人民。(通讯员 王志新 于松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洪鹏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