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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办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在沂蒙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存在行道树被擅自砍伐现象,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过走访周边群众及现场摸排,最终确认该处系行道树周边沿街店铺为方便车辆出入未经审批擅自砍伐。执法人员及时联系到相关负责人,情况具体了解,并进行说服教育,按照《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和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方可实施。”在破坏证据面前由拒不承认逐渐转变态度并认识到擅自砍伐树木带来的严重后果和不良的社会危害性,并愿意赔偿树木损失,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市民,道路绿化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民应当自觉爱绿护绿。当绿化树木影响交通出行和商业经营时,可根据城市绿地规划直接与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联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并审批后再进行移植,任何单位和个人切莫自行动手砍伐和移植树木。
通讯员 王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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