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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沂市兰山区按照“以河为轴、沿岸开发”的理念,把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兰山区政府与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强化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去年,兰山区共承担了2018年全省水环境管理工作会议暨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调度会、全国黑臭水体源头治理经验交流会等现场会2次。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通讯员 丁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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