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2020-06-22 11: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吴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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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人机天眼在空中巡查,网格员在走街串巷,手电筒在夜幕下闪耀,有奖举报公告贴进社区企业……兰山区立体式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全面推进,创新性做法接连不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随着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工作的深入推进,该区危化品企业面临退城入园、停产或取缔,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工作压力空前。兰山区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建立相应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规范化运行,不断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方针,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深入单位、企业开展宣传教育,从法律角度讲解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提高企业合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二是利用宣传车、宣传手册、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开展对群众的宣传,并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三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营造打击非法违法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研究确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找准症结,制定更加有力的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截至6月12日,全区组织联合执法行动12次,检查企业582家,排查隐患1700余处。其中,责令停产整顿20起,查封扣押17起,关闭取缔非法企业26家,行政处罚企业91家,追究刑事责任1人,行政拘留13人,行政处罚495.9764万元。通过治理整顿,严格问责,敢于动真,关闭取缔了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做法

  该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加强指导协调,分阶段部署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过认真总结分析前阶段工作,我们主要的经验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建立打非机制。区政府和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建立“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打非工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是措施有力,注重考核问效。通过实行“党政同责”,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强化安全监管的权威性;通过制定针对性措施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明察暗访,特别是暗访及时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打击;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问责,推动“打非治违”责任落到实处;通过突出重点,强化联合执法,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是标本兼治,推动达标创建。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达标创建结合起来,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实战大比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现场及应急演练、响河屯社区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沂河石化杯”安全文化书画展、兰山区“安全宣传咨询日”主播走现场等系列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四是加大宣传,持续警示教育。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报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抓住典型案例,“以案宣法”,通过宣传案情经过、法律依据、处罚结果、案件启示等,充分宣传身边的案件,达到了处罚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营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累计编发《兰山区安全生产“以案宣法”利剑出鞘进行时》安全生产案件警示21期,累计阅读10000余人次。

  五是借力专家,强化执法保障。引入第三方力量作为执法支撑力量,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提供长期法律服务,对执法案件办理提供法律咨询,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聘用多家安全技术服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法所得核算等服务,切实提升执法办案科学化水平;与2家公司签订无人机巡查取证等服务协议,为执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切实提升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

  六是联合惩戒,加强司法衔接。联合公安部门到上海、成都等地联合办案,异地取证,保证执法办案;与其他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对涉嫌非法生产和经营危化品的4起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权威性,对到期未缴纳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的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敦促企业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吴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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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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