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洪鹏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晓梦 通讯员 孙海 孙成瑞 临沂报道
近期,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板材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未提供2020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和安全投入台账,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和安全负责人王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对相关文件资料、影像证据进行了收集,经调查确认,该企业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该板材加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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