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推出普法系列栏目,本期向社会群众普及解读“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例如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将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其中我们最常见的,就是买卖银行卡、电话卡,架设GOIP,搭建赌博网站,发送小广告推广引流等。
下面一起来听听一张“当事卡”自白吧
温馨提示
1、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
2、请注意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发现“两卡”违法行为(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不要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替他人转账、提现,避免成为洗钱团伙的帮凶。
4、如果被骗,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