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五项制度推动安全监管向纵深推进

2018-11-27 14:07:00 来源: 临沂日报 作者: 顾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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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罗庄区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新措施,建立健全层级管理、安全生产认证、重大危险作业报备、安全生产承诺和责任考核五项制度,推进安全监管向纵深推进。

  建立层级管理制度。明确区级分管领导、行业监管部门、街镇、企业等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区级分管领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标准,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审查、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街镇层面抓好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属地监管网格运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层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加大安全投入,建好用好双重预防体系,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认证制度。对近期摸排出的33273家生产经营单位,分行业领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逐一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运行、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风险程度进行认证分级。对安全管理较差的,严格问题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先停产再整改;对安全风险程度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关闭取缔。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推广自动化设备、危险岗位机器换人等措施,对生产装备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建立重大危险作业报备制度。全区所有涉及重大危险作业的工业企业,包括处于试生产阶段及停产停业的工业企业,计划实施动火作业等检维修作业、拆除作业、外来施工作业、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以及重大检维修作业时,填写《重大危险作业报告单》,并提前向所在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在进行重大危险作业前至少提前1天将作业方案、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落实、第三方审核确认及问题整改等情况向所在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已申报的重大危险作业时间的,由企业作出书面说明,并在作业前按照有关要求重新进行申报备案。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将重大危险作业报备管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制度执行,并建立报备台账和监管检查工作档案,对未按要求申报备案的重大危险作业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加强重大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重大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稳定。

  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定期组织街镇、部门、基层网格员和驻企包扶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进行集体宣誓,督促各级责任主体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企业一线员工上岗、交接班承诺制度,激励每一位企业员工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誓言,坚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根据区政府根据与各街镇、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以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采取日常考评、年中考评、专项考评和年末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被考核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扣分或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顾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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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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