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罗庄:擦亮巡察利剑 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2019-02-23 12:22:00 来源: 临沂日报 作者: 孙爱娜 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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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临沂市罗庄区委巡察办自2017年2月成立以来,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巡视工作做法和经验,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建立区委巡察工作制度,擦亮巡察“利剑”,直击基层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官不为、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发挥“利剑”作用,努力营造河清海晏政治生态。

  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有序开展

  “自组建以来,我们边实践边总结,逐步探索形成了‘3+7+10’巡察制度体系,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我区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谈及巡察工作,罗庄区委巡察办副主任程雪说。

  据介绍,所谓“3+7+10”巡察制度,就是制定《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从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三个层面,明确制度、增强合力,形成统筹联动、各负其责、各有侧重的大巡察格局;制定巡察反馈工作暂行办法、区委巡察机关人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巡察干部“十不准”等7项制度,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编制巡察工作流程、巡察移交事项办理规范、巡察工作要点、受理信访举报、延伸巡察、巡察反馈等“十项流程”,保障了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转。

  完善整改机制 做好“后续文章”

  为切实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让巡察真正成为基层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罗庄区建立并落实了系列制度。

  完善巡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方案及“四个清单”台账与巡察反馈问题一一对应,明确问题、任务、时间、责任,以清单的形式明确落到党组、党组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砸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双报告”制度,即被巡察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向区委巡察办和区纪委派驻组报告,接受监督。建立整改督查督办机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回头看”检查,对问题一放了之、虚于应付以及措施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巡察组及时约谈责任人,严肃查处问责,倒逼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加强队伍建设 锻造巡察“尖兵”

  “现在由我结合这轮巡察部门单位特点、职能、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形式等,介绍重点问题和隐蔽问题的发现方法技巧……”日前,该区在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后,随即组织巡察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巡察办已经举办常规培训班6次、专项培训班3次,培训153人次。

  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巡察、巡视工作,用更高^标准和要求锻炼队伍,“以干代训”。目前,已选派11人参与市委巡察、1人参与省委巡视。上派结束后,及时组织座谈,介绍、传授巡察、巡视经验做法,推动整体素能提升。

  制定《区委巡察机关抽调人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明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工作纪律、考核奖惩办法等,在每轮巡察结束后逐人评定等次,评定结果由其所在部门和区委组织部存档,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磨刀不误砍柴工。巡察“尖兵”的锻造,推动了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前6轮巡察已发现问题605个,移交问题线索89条,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临沂日报记者 孙爱娜 张建 通讯员 王庆龙 上官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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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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