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毒花”“扼杀”在摇篮

2020-03-31 08:56: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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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月正是春光无限好的时候,外边一片山花烂漫,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花都能随便开,这个就不行!如果你没见过它,那就对了,这就是罂粟,国家法律命令禁止私种的花。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是一种违法行为,近年来,在公安机关的持续打击和宣传下,仍有部分居民心存侥幸,非法种植。

  3月27日盛庄街道专职网格员夏甜甜与尚屯村两委干部张文军像往常一样进行辖区内巡查,当两人路过一片菜地时,一片郁郁葱葱蒜苗中夹杂着的“菜苗”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走近一看,居然是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种植的罂粟,俗称“大烟”,二话不说,当即铲除。

  

  他们继续在村子附近展开巡查,很快又发现很多罂粟苗。又一处处进行了扫光行动。

  

  在此,再给广大居民提个醒!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此次开展罂粟种植排查铲除的活动扎实推进了文明创建,贯彻落实了禁种铲毒工作,防止了辖区非法种植罂粟等违法情况出现。防毒禁毒从源头做起!(夏甜甜)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秦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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