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违规挪用扶贫资金等

2017-07-05 17:1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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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7月5日讯(记者 邓梦娇)近日,蒙阴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因挪用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违规向扶贫互助协会借款、违规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坦埠镇下东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阚积玉违规挪用扶贫开发项目资金问题。阚积玉在任职期间,违规将2013年度市级重点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中的51179.60元挪作村集体其他支出。2017年6月,阚积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旧寨乡龙汪峪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徐加利、党总支委员徐集坤违规向扶贫互助协会借款问题。徐加利在任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期间,违规向村扶贫互助协会借款8万元,用于个人经营和村集体开支,且到期后未归还,违反群众纪律。徐集坤在任村扶贫互助协会会计期间,违规向村扶贫互助协会违规借款11万元,用于个人家庭支出,到期后尚有4万元未归还,违反群众纪律。徐加利、徐集坤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旧寨乡马家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洪武违规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4月,上级拨付给旧寨乡马家河社区马家庄自然村30万元扶贫资金,马家良自然村从中违规挪用43100元,支付村办公室装修费用。马洪武作为马家良自然村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村会计马坤祥和村出纳马洪付伪造会计资料下账。2017年6月,马洪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坤祥、马洪付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通报强调,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处理。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整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堵塞扶贫资金管理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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