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蒙阴医保再出两项职工医保新举措

2020-02-24 10:3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王巧 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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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2月23日讯(记者 王巧 通讯员 莫云)为全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应对疫情,减轻企业缴费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资金压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蒙阴县医疗保障局再出两项职工医保新举措。

  蒙阴县中小企业疫情期间可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和《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完善中小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5号)文件精神,本着社会保险各险种相一致的原则,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用。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原缴费费率。 据了解,上述政策适用于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徐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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