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让村级“小微权力”不再“任性”

2020-04-16 10:1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高元 宋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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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90年代初,郯城县马头镇先后建起了占地500多亩的金马商业街、马头综合批发市场,改造扩建了马头南门口商业街、繁荣商贸区和6处集贸市场,形成了拥有1200多个经营摊位的大流通格局。其中,马头综合批发市场坐落在马头镇南园街,商铺多达100余家,主营烟酒糖茶、副食百货等。

  “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既然决议通过过了,就得按决议内容办。”4月2日,在马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面对南园街村干部与马头综合批发市场商户代表的争议,郯城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县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组副组长张则民一锤定音。

  “你们村里从党支部动议,到镇里审批,再到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进行审议决议,都没有明确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收取费用。并且,昨天公示期满,没人提出异议。那么,只能从今天开始计算。”

  引发争议的事由,源自批发市场的商户们擅自占用南园街集体土地,在各自店铺外加盖房屋,且多年没缴任何费用。

  去年11月30日,郯城县启动农村“三资”清理集中攻坚行动,对全县798个经济独立运行村进行清资金、清资产、清资源以及规范运营,坚持应清尽清、应收尽收,取得显著成效。

  南园街抓住这一有利契机,通过开展“三资”集中清理,其中马头综合批发市场商铺占地租金应收36万元。经村“两委”提议、镇审批、党员会和群众代表会审议决议,南园街对100多家商户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加盖的240间房屋,按照每间每年500元的价格征收占地费,合同三年一签,费用一交三年。

  然而,交钱签合同这天,却发生了争议。村委坚持从2020年1月1日算起,而商户代表认为应该从合同签订当日计算。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魏新春对张则民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我们开展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村干部任性用权。”

  郯城县委副书记郑戏元表示,近年来,通过县委巡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以及农村“三资”清理等工作发现,村级权力清单不明确、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决策随意性大、“三资”监管薄弱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继而引发了大量信访举报,农村党员干部因缺乏有效监督约束而违纪违法案件也多发频发。

  “以上问题的存在,亟需对村级小微权力进行监督完善。”郯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张庆功说,在全县部署开展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既契合上级要求,又符合基层需要,意义重大。

  3月2日,郯城县正式启动全县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针对群众关切的人、事、财、权等问题,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集体资产处置、低保五保申办、“三务”公开等8大类30项权力进行分类梳理,建立权力清单、服务清单、监督清单、负面清单等四张“小微权力清单”。并对每条权力事项绘制流程图,简化办事程序,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推动小微权力清单化、清单运行流程化、权力操作阳光化、监督约束常态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构建民主自治、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体系,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 高元 宋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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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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