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度 增宣培 重检查 | 郯城县全面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2024-04-12 08:3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宋晓豪 张晨曦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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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宋晓豪 张晨曦 通讯员 杨波 临沂报道

  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郯城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五个加强”,全面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全链条监管水平。成立专门的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了对无害化处理厂等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清洗消毒、人员防护、生物安全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管;制定下发《郯城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处理、衍生品销售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同时明确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中乡镇畜牧兽医站和驻场办事处的工作职责。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乡镇通过进村入户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挂图,签订无害化处理承诺书等方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丢弃、买卖、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责任,不断提升广大养殖户的生物安全意识,杜绝了乱丢病死畜禽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无害化处理厂和病死畜禽收集点的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无害化收集处理技能,规范了收集单据填写、收集照片上传等各项工作。

  加强对无害化处理厂和收集点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首先对无害化处理厂和病死畜禽收集点的档案、硬件设施管理、影像视频资料、运输车辆、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时提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其次是加大抽检力度,每半月对辖区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开展一次大范围、全覆盖的抽样检测,确保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效果安全到位。

  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产地检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联动,官方兽医在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时,严格查验养殖档案,补栏、存栏、出栏、无害化处理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和执法联动,通过明察暗访 、接访举报、舆情监测与基层排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收集病死畜禽的数据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各辖区内的年度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进行逐户核对,且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核查表》中签字确认。县动检部门对各乡镇核查数据进行汇总和抽查核实,然后向财政部门提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确保中央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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