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整治违建 拆除违建422处退还土地2000余亩

2016-12-15 09:48: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董立军

  自临沂市下发全市整治违建通告后,各县区积极开展整治违建行动,2016年,沂南县提早谋划行动,围绕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这一难题,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沂南县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并抽调专业执法队伍从事“两违”查处工作,先后组织了大型集中拆除行动29次,拆除新增违法建设88处、2万平方米,院墙6270米,扣押塔吊等施工机械40台。

  2016年6月,该县出台了《沂南县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控责任,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划分东西两大片区四个网格,实行网格管理,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与村两委签订责任书,明确村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微信群,畅通举报渠道。截至目前,“两违”整治办收到群众举报案件160起并予以及时立案,及时拆除,全民参与“两违”治理的格局正在形成。

  针对涉及违建的房地产领域,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对城区所有房地产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集中大排查,查处违规项目18个,截至目前已处罚开发公司15家、罚款950万元,责令补交规费2000万元。

  整个整治违建行动重点强调问责追责,为此,沂南县制定了《沂南县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凡是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村居社区“两委”成员)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都要严肃问责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村居“两委”成员纵容、包庇、干扰、阻挠、抗拒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或者直接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一律就地免职。截至目前,纪委部门已对涉案党员干部约谈2人,组织处理2人,多人移送检察部门执行逮捕,强制拆除党员干部违法建设3起。

  经过一年的“两违”整治,沂南县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422处,拆除房屋9万平方米,院墙1万米,退还土地2000余亩,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存量违法建设治理正在稳定推进,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沂南”营造了良好环境。

  沂蒙晚报记者董立军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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