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06-19 19:2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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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6月19日讯记者 邓梦娇)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因公车私用,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杨永健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3月30日中午下班后,杨永健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私自驾驶泉庄市场监督管理所鲁Q3LG07公务车辆,到沂水县夏蔚镇过虎峪村其堂弟杨永强家办私事。沂水县监察委给予杨永健警告处分。

  黄山铺镇马家河子村原职能党支部书记孙连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月,黄山铺镇马家河子村违规为该村党员、村民代表发放茶叶、瓜子、糖果等春节福利,共计花费4400元。孙连进时任该村职能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沂水县纪委给予孙连进党内警告处分。

  许家湖镇东斜午村党支部原书记黄金鑫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许家湖镇东斜午村违规在春节、“七一”、中秋节,为该村党员、村两委干部发放福利,共计花费14470元。黄金鑫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黄金鑫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许家湖镇党委给予黄金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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