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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注册有望跨部门“多证联办”

2014年03月01日 10:24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3月1日起,在山东创办企业迎来诸多利好。   “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11项评价指标中,开办企业的便利度排在首位。”省工商局局长牛启忠说。为此,在国家层面以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为核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的同时,我省同步出台细化配套措施——《山东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且将落脚点进一步落在了整个工商注册制度的便利化上。
         3月1日起,在山东创办企业迎来诸多利好。

      “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11项评价指标中,开办企业的便利度排在首位。”省工商局局长牛启忠说。为此,在国家层面以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为核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的同时,我省同步出台细化配套措施——《山东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且将落脚点进一步落在了整个工商注册制度的便利化上。
    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为小企业注册砍掉“住所”门槛
      对于创业者而言,资本是首要因素,随后最关键的是住所,这一项的自主权被下放到了各省级政府。“住所方面我省此次放得非常宽,最大限度还原了进行住所登记的两项本意:可被监管部门准确找到、能确定司法管辖地。”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邹兴祖说。
    “按原有规定,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必须提交住所的权属证明和使用证明材料。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日益增多,住所资源变得稀缺,住所(经营场所)已经成为制约投资创业的主要障碍。”省工商局副局长向维凯说。一方面,很多已经建成并实际使用的场所,因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难以作为住所进行登记,使本就有限的住所资源更加紧张;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住所的要求并不高,对其设置严格的住所登记条件,抬高了创业门槛,抑制了投资热情。
    今后,申请人申报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登记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作为住所登记多家企业,这对于电子商务等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对于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且在同一县(市、区)域内的,由企业自主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这对于连锁经营或多门头的企业来说是个大利好,原本必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每个门头都得走一遍登记流程,而如果可作为经营场所备案,则简便得多。”邹兴祖说。
    公司开办流程大幅缩减

    探索跨部门“多证联办”
      记者去年曾经跟踪过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开办全程。概括来讲,必须走过下列流程:名称预先核准——银行开户存入注册资本10万元——办理验资报告——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而3月1日之后,这一流程将有重大改变。
    “首先,除需前置审批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外,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邹兴祖说,即这一步对很多企业来说,可以省略。
    其次,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制取消,登记时无需再提交验资报告,且在这一环节,我省将试行“受理、审核合一制”,尽力缩短办理时限。拿到营业执照后再依次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也有望打破。“我们正在探索建立‘多证联办’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同步审批,证照统一发放。”牛启忠表示。
    同时,我省还将推行登记管辖便利化改革,企业可到所在地登记机关就近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改年报制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变企业对监管部门负责为企业对社会负责。原本的一些限制,比如“企业设立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企业名称”此次也予以取消。
    “但便利化带来的‘宽进’与‘严管’是相辅相成的。”向维凯表示。政府部门只是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加以转变。
    积极推进“先照后证”
    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
      备受关注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清理及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也在此次实施意见中有所体现。但因为两项政策的落实省级层面自主度有限,因此,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更主要是指明了方向,同时在现有政策法规框架内进行了推进。
    今后,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新设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省内将不再新设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实行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对分离,除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市场主体直接申办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不须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文件、证件后开展经营。编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向社会公布;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以有效解决“证照”扯皮问题。
    “工商注册登记改革中‘先照后证’改革可以说是关键中的关键,但不可能一步到位。”邹兴祖说,“但‘先照后证’在推进中可以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将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依法监督查处;对应获审批但未获审批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相关审批部门依法监督查处。表面上是顺序的变化,但实际上构建了市场监管的新格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于进行许可证审批的部门而言,权力所伴随的责任明显加大,将可能倒逼前置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孔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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