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被贴上后窗广告的私家车。
不少家具店的商家称,粘贴车窗广告为商场统一组织,每家店都要参加。
家具商场外不少私家车的后车窗都贴上了广告。
交警部门表示,遮挡车后窗的做法属违法行为。
大众网淄博8月16日讯(记者 庄晓娟)近日,有网友向大众网反映,在淄博市张店区一路口,两辆车体贴满富尔玛家居广告的大巴车被交警处罚。此外,在市区多个路段也有不少后窗贴有富尔玛家居广告的私家车行驶。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车后窗随意粘贴遮挡物属违法,遮挡车窗视线违规上路将予以查处。
网友爆料:富尔玛违规广告大巴遭交警处罚
14日上午,张店区的李女士向大众网爆料,在张店区人民路与柳泉路交叉路口处,两辆车体贴满“富尔玛家居10周年促销”巨幅广告的大巴车被交警拦下进行处罚。“整个车除了前窗外都被贴上了广告,可能是这个原因被交警拦下了。”不仅如此,两辆车停靠交通要道造成了交通大面积拥堵。李女士告诉记者,除了大巴车外,她还多次看到车后窗贴有富尔玛家居广告的私家车在市区行驶。“这么大的广告贴在后面,司机根本看不见车后的情况,我们超车也不安全。”当日,除李女士外,许多网友向本网反映富尔玛家居违规广告的事情。
车主:被强令贴广告 不得已为之
15日下午,记者在多个路段采访时注意到,后窗贴有富尔玛家居广告的私家车并不少见。在富尔玛家居商场的停车场内,也停放着十几辆贴有广告的私家车。
一位贴有广告的车主接受采访时说:“贴广告是商场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商场要求每家店必须出一辆车,贴好广告去市区宣传,不去的话,一天要罚100元钱。”
位于富尔玛二楼的一家店主告诉记者,“后窗完全被广告遮住了,上路时候一直提心吊胆,不小心就会刮擦。好几十万的奔驰车也被逼着贴了广告,促销结束后,这么粘的胶水撕都撕不干净。”
对于部分商家反映的被迫粘贴车后窗广告的情况,记者却从淄博富尔玛家居商场得到了相反的回答。“在车后窗贴广告是商家为达到宣传效果的个人行为。”富尔玛家居商场一位金经理告诉记者。而对于商家反映的不贴广告上路宣传商场将给予每日100元罚款的说法,金经理表示并不知情。
交警:影响安全驾驶的车体广告属违法
张店区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在车后窗随意粘贴遮挡物属违法行为,在路上行驶不仅存有相当大的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还将对车主予以处罚。“后窗贴有广告的车辆,年检一律不予以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也明确,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富尔玛家居要求车主张贴后窗广告的做法已属违法。
工商:车体广告须登记审批
目前,很多私家车主还不知道车体广告必须进行户外广告的登记审批,而一些车主则表示,现在很少有人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申请登记。
对此,淄博市工商部门表示,车体广告也是户外广告的一种,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审批,否则将进行数额不等的处罚。办理车体广告审批手续的市民,需携带行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品牌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和许可证、广告小样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申请表材料。另外,还要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换行驶证、入档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