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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的哥醉酒驾驶受重罚 十年内不得再驾车

2014年03月16日 15:31 作者:高玉清 陆斌 来源:大众网
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出租车驾驶人宋某判处一个月拘役,并处6000元罚款的处罚。据了解,一个半月前,宋某驾驶出租车在马路上掉头,被执勤交警逮到,经血样检测为醉酒驾驶。交警表示,宋某不仅要受到一个月拘役和6000元罚款,而且在十年内不得申请办理驾驶证。
        大众网青岛3月16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陆斌) 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出租车驾驶人宋某判处一个月拘役,并处6000元罚款的处罚。据了解,一个半月前,宋某驾驶出租车在马路上掉头,被执勤交警逮到,经血样检测为醉酒驾驶。交警表示,宋某不仅要受到一个月拘役和6000元罚款,而且在十年内不得申请办理驾驶证。

      1月22日17时许,一辆出租车违犯禁令标志,违法在马路中间调头,被执勤民警给逮了个正着。“喝酒了吗?”“没有、没有,那敢喝酒啊”。民警发现驾驶员的双眼迷离,脸色发红,工作经验告诉他该驾驶员可能涉嫌酒后驾驶,随后将驾驶员带回中队进一步处理。

      经过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这还说不敢喝,要是敢喝,你要喝多少啊?”经过民警教育,宋某说出了事情原委:当天因为修车,与朋友一起喝了一场,后将车辆提出准备交班。行驶至徐州路(该路口为禁止左转弯)时,宋某耍起了小聪明,向右方行驶了几米后,突然在马路中间调头,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幕恰巧被执勤民警发现。

      后经对宋某血样检测,该血样乙醇含量为123.8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胶州交警依法移交该案件。3月13日,胶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判处一个月拘役并处罚款6000元的处罚,且十年内不得申请办理驾驶证。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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