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 日,莒南县石莲子党委刘某在县城一家用电器专卖店以4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某种品牌的电冰箱。回家使用了5天后,电冰箱出现了声音大的毛病,不能正常使用。刘某与专卖店联系后,专卖店去人将电冰箱运走维修,更换了压缩机,运回家后,发现电冰箱不制冷。刘某再找专卖店,其负责人以人手不够,先等一等,随后去维修等理由,一直不去人修理。
无奈之下,6月2日,刘某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派出工作人员与专卖店维修人员一起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更换的压缩机不是同一种型号,两者不匹配,导致了不制冷。专卖店认识到自己的失误,经消协调解,6月3日双方达成协议,由专卖店给刘某更换一台同型号的电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