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公司不履行职责,将投递的物品放在途中,让客户自己来取,客户不同意,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消协调解后,投递公司按约定投递到目的地。
6月11日,莒南县筵宾镇一磨具厂宋某从临沂市某快递公司投递了一件机器配件,快递公司运到莒南县县城后,公司打电话让宋某到县城取配件。投递公司当时收取了足额费用,约定投递到厂子里,现在怎么投递到半路上,让自己去拿呢?宋某电话联系投递公司后,投递公司还是不给投递,宋某家里事情多,又脱不开身。一气之下,6月12日宋某电话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了解,察看了投递单据,发现宋某投诉的事实属实,消协指出了投递公司不履行投递义务是违法的。经调解,13日下午投递公司按照协议将配件投递到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