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7-04-01 08:50:00 来源: 临沂日报 作者: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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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天,临沂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了关于《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常委会工作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和拟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书面印发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关于授予王桂伦等21名同志“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议案、报告和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五项常委会工作制度的议案、文本和决定(草案),有关拟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

  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

  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常委会工作制度的决定(草案)》、《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草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王桂伦等21名同志“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人事任免案。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杜德昌在讲话中指出,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要牢记职责使命,明确人大工作努力方向,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要深刻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立好法、立高质量的法、立管用的法,着力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法行使职权,用心履职尽责,服务工作大局,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保障代表履行好义务、行使好职权。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任命和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宣誓誓言,忠诚履职、开拓奋进,以一流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敬、冯安、刘淑秀、李民、丁善余及秘书长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沂明,副市长侯晓滨,市政协副主席任兴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万云等列席会议。

  记者 张萍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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