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建设“幸福食堂”解决特殊老年群体就餐难题

2020-11-25 09:45: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陈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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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平邑县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体制改革的要求,着力构建居家和社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通过加快幸福食堂建设,切实解决了特殊老年群体的“吃饭难”问题,拉近了老年人就餐服务的距离,增强了特殊老年群体晚年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实施背景和基础条件

  平邑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是“山东省长寿之乡”和“孝文化”的发源地之一。近年来,安顿好,让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承发扬孝善文化传统,针对全县4000多名孤寡、独居、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老年群体的“吃饭难”问题,突出政策和财政资金保障作用,全面推行“幸福食堂”建设,解决了特殊老年群体的实际困难,提升了特殊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打造了新时期养老、孝老、敬老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二、具体措施和做法

  在全面推进“幸福食堂”建设,解决特殊老年群体的“吃饭难”问题,建立老年人供养新机制、新体系的过程中,平邑县委、县政府提供政策、周密组织,县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方协调,共同推进了“幸福食堂”建设。重点强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高点定位、长远谋划。针对“幸福食堂”建设的工作需要,县政府在全市内率先制定印发了《平邑县社区幸福食堂建设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由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12个县直部门与14个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平邑县社区幸福食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建设规划和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决定到2021年底,新建或改建具备配餐功能的社区中央食堂20处以上、社区助餐驿站55处以上;并制定了社区幸福食堂建设的相关标准、老年助餐补贴政策和覆盖范围;落实了建设补助、运营补贴、运营奖补、送餐补助于一体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明确了实施助餐服务的信息化监管措施与手段。通过强化组织,制定政策,为加快“幸福食堂”建设提供了保障。

  二是探索机制、多方参与。按照“市场化运作、便利化服务”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原则,广泛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了因地制宜的社区幸福食堂服务模式,实施了“政府补一点、集体筹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的“政府兜底、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机制。市慈善总会率先向我县慈善总会捐款50万元,设立了“慈善餐桌”专项基金,定向用于平邑县开展社区幸福食堂建设和老年人的就餐补贴。并先后引进了山东幸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家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市慈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餐饮、养老服务企业,共同参与“幸福食堂”的建设和运营。通过引进社会专业力量,盘活闲置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养老设施资源,为社区“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运营。为加强对“幸福食堂”运营的监管,确保其规范运营,县民政局委托县“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商,专门研发和配备了“社区食堂智慧监管系统”,该系统包括人脸识别、消费管理、部门监管、视频监管平台和民政部门的监管终端,由“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每月向县民政局、所在街道、慈善部门等补贴支持机构,汇总报送各助餐点补贴数据;社区“幸福食堂”的日常监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助餐数据可与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省“两台一网”等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县财政为每个社区“幸福食堂”配备了助餐、人脸识别等管理子系统和硬件终端,完善了常态化管控监督机制,提升了运营监管的效率,增强了监管的严谨性。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加快全县“幸福食堂”和社区助餐驿站建设,有效地解决了孤寡、独居、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提升了助老、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幸福食堂”和社区助餐驿站投入运行以来,已经覆盖了9个社区3万多人口,已为1547多名老年人提供了就餐服务,累计应用助餐资金360余万元,收到了政府认可、社区满意、居民欢迎、老人受益的实际效果。(通讯员 陈卫华)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秦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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