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消费频道>消费政策

国家中医药局:部分养生节目虚假宣传 拟建审查机制

2015年02月27日 08:47: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
2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养生类节目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要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配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做好中医养生类节目和出版物审核和监管,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
      2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养生类节目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要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配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做好中医养生类节目和出版物审核和监管,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
      今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指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医药管理部门提高对规范中医养生类节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的指导,同时禁止医疗机构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通知》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养生保健关注度日益提升,各级电视台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养生类节目,向公众传播疾病预防及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深受观众欢迎。但是,部分养生类节目含有缺乏甚至违反医学常识的养生内容,或是进行虚假宣传,变相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严重误导消费者。规范中医养生类节目,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中医药良好形象意义重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正确引导广大群众了解中医养生理念与技术。
      《通知》要求,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区广播、电视等媒体提供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家资源,加强与中医养生类节目制作机构的沟通交流,配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做好中医养生类节目和出版物审核和监管,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
      中华中医药学会和各地中医药学会可根据中医养生类节目需求,推荐行业内认可的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家,并协助进行有关专家资质和节目内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此外《通知》还指出,各地要做好本地区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和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在中医养生类节目中以介绍养生保健常识、接受患者咨询为名,以推荐自身产品或服务为目的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记者 赵敬菡) 
    (初审编辑:徐传文   责任编辑:邢猛猛)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