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周玉俊,女,群众,1967年2月出生,临沂市兰陵县下村乡苇湖村的村委委员。面对着从天而降的六十万巨款,这位生活拮据的普通农妇没有的丝毫的犹豫,毅然将现金归还给失主,谱写了一曲拾金不昧、诚实守信的道德新篇。周玉俊被评为兰陵好人、临沂好人、山东好人。
临沂市兰陵县下村乡是远近闻名的花椒产地,而苇湖村是花椒的主产区。周玉俊在家乡苇湖村经营着一个小小的花椒收购点。2005年的一天,正值花椒成熟期,由于苇湖村的花椒质优价廉,吸引了大量的外地客商来些收购。晚上七点左右,由于家里停电,周玉俊就到邻居家去借蜡烛,走到路上时忽然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她捡起来一看,是一个大背包,打开包一看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六摞钱,由于四下无人,天又黑了,她就把包带回家,给远在外在工作的老公打了一个电话,夫妻俩一致决定,一定要找到失主把钱还给他。
第二天一早,她就找到村主任说明了情况,村主任就在村里的广播上对此事进行了广播,不一会儿两个来本村收购花椒的外地客商就找到村办公室。原来这两个客商到苇湖村收购花椒,带着六十万元现金,当天下午喝醉了酒,一不小心把装现金的包弄丢了,这可是两人东拼西凑来用来做生意的钱啊,关系着两家人的命运。正当他们绝望的认为不会有人捡到钱后将它还回来之时,周玉俊却将60万元现金交到他们手上,两位客商激动的不知说什么才好,当他们得知周玉俊家生活拮据时当场决定拿出五万元酬谢她,却被周玉俊一口回绝了,在场的人都对她赞叹不已。
村里好多人说她傻,六十万元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啊,村里都是世代务农的老百姓,谁见过这么多钱,何况她家生活也不富裕,足够她衣食无忧的生活一辈子了。但周玉俊却不这么认为,人就得勤勤恳恳的劳动,是自己挣来的钱,一分钱自己花的安心,不是自己的钱花了会睡不觉的。由于诚信的作风,当年她被选为苇湖村两委委员。她性格开朗、脾气直爽,办事利落,邻里街坊的有难事、烦心事她总是耐心尽力的帮助,用她自己的话说“这点小事不算什么”。
虽然是一名女同志,但是她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丝毫的不亚于男同志。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苇湖村的经济也不是很发达,很多的年轻人选择了出门务工,长期居住在家里的多数是老人和孩子,周玉俊经常的为村里老人和孩子的事情奔波,是村里公认的热心人。周玉俊家住在道路沿线,有几次发生过交通事故以后她毫无顾忌的将伤员送到医院,伤员得到了第一时间的救助,她却分文不取,只为做点好事。
这么多年里,大事、小事周玉俊自己也记不清楚自己做了多少件,协调邻里关系、自觉捐款为村里修路、出义务工等等的一切她都不以为然,只是觉得这样做她很快乐。在她的带动下,周围的气氛和谐了,村民的幸福快乐感增强了,她用自己的爱心默默的感染着周围的人。(通讯员 刘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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