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男子屡次盗窃得手 恶习不改再进班房

2018-07-18 18:1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薄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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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7月18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薄延超)男子屡次盗窃得手,恶习不改再进班房,近期,沂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巴某。

  巴某,35岁,沂南县界湖镇人,正值青壮年的他却劣迹斑斑。早在2003年巴某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6年又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2018年再次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刚刚恢复自由之身刑满释放的他出狱后仍旧无所事事,整日游手好闲。6月份以来,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巴某又开始对他人财物打起了主意。

  6月15日凌晨1时许,巴某在县城游荡,途径某宾馆时看见宾馆内大厅吧台旁,一名女工作人员正在沙发上酣睡,巴某遂蹑手蹑脚进入宾馆吧台内将抽屉内的400余元现金全部盗走。得手后的巴某意犹未尽,遂又在一家公寓式宾馆内如法炮制,再次将宾馆吧台抽屉内的1700余元现金盗走。巴某将盗窃而来的现金购买了衣服、鞋子、食品等物,不久现金就被挥霍一空,没有经济来源的巴某竟然来到了县医院继续盗窃。7月9日凌晨5时许,巴某来到了沂南县医院病房楼,趁病房走廊内病人家属熟睡之际,将病人家属手提包偷走,将手提包内的10000余元现金占为己有,并将手提包扔在医院垃圾箱内。

  城区派出所接辖区内宾馆报案后,对案发现场的证据及监控录像及时提取,走访了案件当事人,并对案件做了大量研判工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巴某锁定,7月16日,民警迅速出击,成功将巴某抓获归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巴某对其罪行供认不讳。

  目前,巴某已被刑事拘留,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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