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讯(树之)近年来,临沭县检察院院立足检察只能,坚持“三个结合”,积极服务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打击与疏导相结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发挥侦查监督、提起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坚持把严重危害农村稳定的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和痞霸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保持了高压态势。二是积极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作为查办的重点,努力维护群众利益,消除不稳定因素。三是妥善处理农村涉检信访,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他们把依法妥善处理农村涉检信访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成立了处理涉检信访和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定期对可能诱发集体上访的苗头性问题排查摸底,发现矛盾及时化解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上访。认真对待农村群众的举报和申诉,及时调查处理、及时移交,跟踪落实调查处理情况;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发挥社会“稳压器”的作用。
二、坚持治标与固本相结合,规范社会经济秩序
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严重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打击和治理,确保农村市场交易公平,管理有序,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协助治理整顿。
三、坚持教育与帮扶相结合,优化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送法下乡。组织下乡法律服务队,定期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在生产、经营、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办案,选择贴近农村、农民生活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律送到农民家门口,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二是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经常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到重点负责的乡镇检查督导,了解平安创建的进展和制度落实情况,帮助当地党委政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充分利用掌握的治安信息,做好不良苗头的排查和处理。三是结对帮扶。成立农村帮扶工作组,定期到帮扶村调查研究,帮助村委会向有关部门协调争取优惠政策,申请资金,推动发展;组织科室与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帮扶户家中一起商讨发家思路,积极帮助脱贫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