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3月11日讯 去年以来,莒南县消费者协会按照“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的要求,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营者、服务社会为宗旨,扎实有效地推动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深入开展。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深入推进消费教育。在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同时,深入开展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由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医药公司等34个单位组成了“3.15”下乡宣传咨询服务队,深入农村,利用农民赶大集之机,送法下乡,现场宣传全县企业的名牌产品和服务承诺,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整个活动共深入到18个乡镇,出动宣传车230台,参加宣传人员860人次,发送宣传材料55万份,接受咨询10万余人次,受理投诉40起,解决40起,开座谈会3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受理消费者投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县消协办公室始终把受理投诉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据统计,2008年以来共接待消费者来访接受咨询17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75件,实际结案175件,结案率100%,其中接受12315指挥中心转交的消费投诉2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消费者的投诉主要表现在日用商品、家用电器、农用生产资料、商品房交易等。其中,手机市场出现的投诉数量比以往有所增加,居各商品投诉之首,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质量问题,主要是国产品牌的手机质量不稳定,购买时间不长后出现一些信号不强、有些功能与宣传不一致、自动关机、屏幕无显示或乱显示、外壳破损杂音等方面;销售环节良莠不齐,消费者难辨真伪;售后服务和维修不规范,由于鉴定机构少,手机出现问题后无理由拖延换货时间,动辄就要求消费者去检测,返厂维修时间较长,又不按规定提供备用机,维修人员资质低,维修点规模小,多次维修无法正常使用,不当面明示故障现象,不如实填写维修记录,更有甚者,使用旧配件欺骗消费者。
认真及时做好消费统计及消费案例上报及消费警示的发布和开展消费调查工作。去年共上报市消协消费典型调解案例11起。发布消费警示10起。于3-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家电行业消费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表2000份,收回1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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