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开展“四大行动”整治户外广告打造文明城市

2018-09-23 08:3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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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山区不断深化“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四大行动”,持续加强户外广告整治,积极营造美好生活环境,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开展门匾广告提升行动。根据《临沂市户外广告规范提升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坚持“提前介入、源头管理”的工作模式,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勘察、指导审核,将“事后的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事前的主动式管理”。结合各镇街(经开区)实际,对全区61条主次干道两侧、各镇驻地及跨区连接线门匾广告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设置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全区累计拆除、整改存在安全隐患、无审批手续门匾招牌2954块、约30000平方米。

  二是开展违法广告拆除行动。严格管理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坚持严管重罚、拆罚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做到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强化与各镇街道(经开区)协作配合,目前全区累计拆除清理违法设置广告21686处,其中清理落地灯箱4429个;清理乱扯乱挂13282处;拆除大型立柱式广告34处,面积约11000平方米;拆除违规设置墙体广告987处,面积约12760平方米。

  三是开展配电箱美化行动。按照“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的管理目标,注重兼顾区域宣传特色和广告个性设计,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从城市管理细节入手,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聘请专业墙绘人员,以宣扬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为主基调,对主次干道周边变电箱盘进行手绘美化,彻底改变往日“丑、冷、硬”的形象。目前已经完成绘画1660处,面积约22000平方米,有效提升了城市环境质量,增加了城市艺术色彩。

  四是开展“野广告”整治行动。根据《兰山区“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属地基层基础作用,同时引导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洗脸工程”,全面铲除各类“牛皮癣”。不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利用“电话连续告知系统”对“野广告”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目前全区共清理野广告约47.3万处,对1021个“野广告”电话依法进行追呼。

  通讯员 刘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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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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