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2014专题>消费维权>微消费

消费者投诉有理还要有据

2014年03月01日 17:18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苍山县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消费者,消费维权既使"有理"还要"有据"。

      按照《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的规定,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一般指的是举证倒置。
      对投诉要件缺乏和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一般及时通知消费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如果消费者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据而只凭陈述,则消费维权工作较难开展,可能无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索要购物凭证,耐用商品、大额服务等票据要专门长期保存,受到损害时要学会保存固定证据,使自己在维权时真正有理有据。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孔红星)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