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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醒 购物陷阱随处存在

2014年03月04日 18:25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每到节日,不少商家推出了“打折”、“返券”等优惠活动,有的还专门举办特卖会、展销会进行促销。消费者在“血拼”的同时要提防哪些消费陷阱,需要采取哪些自我维权措施?在此给您提个醒:

      每到节日,不少商家推出了“打折”、“返券”等优惠活动,有的还专门举办特卖会、展销会进行促销。消费者在“血拼”的同时要提防哪些消费陷阱,需要采取哪些自我维权措施?在此给您提个醒:

      一是提防假冒伪劣“特卖品”。不少经营者“抱团”举办特卖会、展销会。这些特卖会、展销会良莠不齐,常常有假冒伪劣商品混迹其中。消费者在特卖会、展销会购物时,要看清商品的厂址厂名、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安全;购买食品的,还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名牌商品的,必要时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品牌授权书以验明“正身”,确保自己买到货真价实的“特卖品”。

      二是留意先提价再打折的“虚假打折”。购买“特价品”前可多跑几家商店,采用“价比三家”的办法做好“功课”;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虚假打折”行为,及时向工商、物价、消保委等部门投诉举报。

      三是明确“特卖品”同样享有“三包”。目前,部分经营者为规避自身“三包”责任,有的故意把“特卖品”与“处理品”相混淆,有的事先张贴“不退不换”的店堂告示。其实,“特卖品”享有与“正价品”相同的“包退、包换、包修”权利,那些“不退换”的店堂告示依法是无效的。

      四是索要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依据《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因此消费者无论参加何种形式的特卖会、展销会,都应当索要盖过章的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孔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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