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木制家具出口几乎保持每年20%的增长速度,中国超越欧美成为家具领域世界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2012年1月至7月,我国家具出口超过275亿美元,同比增长28%。然而在出口额不断增长数字的背后,综合各种复杂因素,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保护主义倾向也层出不穷。
美国贸易保护倾向渐明 家具出口限制不断刷新
今年4月1日起,美国《莱西法案》实施范围扩大化,该法案覆盖范围将扩大至所有木制家具产品,要求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林产品时都要提供原料来源和树种的基本申报,包括选用木材种类的拉丁名、采伐的国家、数量、尺寸和价值等信息,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不高于50万美元或不超过5年监禁、没收货物的处罚,该项法案将对木制家具出口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到9月18号,美国商务部又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第4项反倾销调查和第3项反补贴调查,据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价值预计达6.165亿美元,之所以发起这项调查是应美国硬木胶合板公平贸易联合会的请求,该联合会认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倾销幅度为298.36%至321.68%,补贴幅度也超过2%的允许范围,该调查可能导致美国对此种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在11月13日左右对该调查作出初裁,如果该机构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进行“双反”调查,并预计将于今年12月和明年3月分别作出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
分析人士称,今年是美国大选年,奥巴马政府出于竞选目的而频繁“敲打中国”,并屡次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和“337调查”,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
欧盟要求我国木制家具等出口必须通过FSC认证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针对源自第三国的木材及木制产品的规例,以确保消除非法伐取木材及木材产品流入欧盟的风险,要求供应链上所有营运商分担责任。新规例较欧洲委员会原本提出的议案所载的条文更为严厉。该规例获得欧洲议会通过后,还需由欧盟理事会达成共识后方能实施。
规例涵盖用于办公室、厨房、睡房、客饭厅的木制家具,木器(包括若干类木制饰板)、各类木板、木制画框、照相框及镜框以及各类木制包装(包括箱子、盒子等)。新木材法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须向欧盟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非法木材及木制品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对于欧盟新木材法,企业在木制品原辅材料的选择上应保证来源合法,实行责任采购,还要积极地向经过森林管理委员会(FSC)认证的可持续木材靠拢,确保向欧盟输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证明等基本资料的齐全,杜绝参与非法木材和非法木制品交易。
当然,从外部来讲,这些情况从逻辑上和常理上来说,都是可以理解并预见的,作为世界第一大家具生产和出口大国,站在所谓的“高处”,自然是“不胜寒”,但需要看到的是造成现在这种局面不单纯是外部的贸易保护,同时也有自身原因在里面。
品牌建设滞后忽视研发产品同质化严重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家具市场的走向使家具产品逐渐实现多样化和个性化,品牌成为消费者的首选。我国出口的家具产品以贴牌方式为主,产品的设计图纸均由外商提供,这使得我国企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抵抗风险能力较弱,更谈不上在市场经济中掌握主动权。我国家具行业缺乏原创性的产品设计、富有竞争力的品牌和抄袭模仿现象严重等,都是阻碍家具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企业管理缺乏科学性生产效率偏低
首先,企业培训不到位和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一线员工素质不高,对现代化机器的操作不熟悉,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的提高。目前,我国北方家具行业年人均产值为10万元,南方企业稍高些,达到30万元,而发达国家人均产值超过10万美元。
其次,企业在自动化设施上投入不足,限制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尽管部分企业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资金的欠缺又成为瓶颈。
第三,企业内部管理不科学,工艺流程设计不经济,甚至部分工序不合理,严重限制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进而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责任编辑:王巧)